|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法院执行指挥特种车辆 (项目编号:XYGK2017107)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法院执行指挥特种车辆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法院执行指挥特种车辆 2.项目编号:XYGK2017107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 第1包 | 673.225 | 天津机电汽车销售中心有限公司 | | 第2包 | 1,312.38 | 天津庞大一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 法院执行指挥特种车辆 | 详见中标单位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辆 | 25.0 | 26.929 | 673.225 | | 法院执行指挥特种车辆 | 详见中标单位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辆 | 46.0 | 28.53 | 1,312.38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居荫诚,杨伟,魏俊兰,王荣祥,杨克昌, 陈建超(采购人代表),贾金荣 (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昊 2.联系电话:23393292-804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6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建超:2750866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3393292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无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特种车项目文件.rar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