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赣榆试验基地场区环境改造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2日 22:0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3日 09:00至2017年09月27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 | ||
| 预算金额 | ¥196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5808128 |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军工路3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先生 021-658081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高科西路524号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小姐 021-64390000 13917209148 | ||
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赣榆试验基地场区环境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苏赣榆试验基地场区环境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1-658081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300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021-658081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021-64390000 1391720914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高科西路524号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96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3日 09:00至2017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09月23日至2017年09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00之间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并参加投标工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江苏赣榆试验基地场区环境改造工程
3.工程地点:江苏赣榆试验基地场区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5.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96万元
6.招标内容:场区范围内的道路、围墙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本标段建筑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8.招标工程的项目性质:市政公用
9.工程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报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项目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依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查询采用投标单位信用承诺书的方式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近3个月2017年06月至2017年08月的参保明细,否则无效)。
2、非本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进省市资质核验书,详见如下文件:
(1)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文”
(2)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号文”;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09月23日至2017年09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00之间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并参加投标工作。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600.00 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1-65808128
代理机构: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17209148 021-643900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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