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17297
包件号:C-SCJA
各潜在投标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聚氨酯填缝剂,用于四川杨房沟水电站工程。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水分公司和一分局,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站前工程CGZQSG3标段起点里程为DK56-935,终点里程D2K101+805,正线长度43.891km(含短链978.141m),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宜宾市境内。线路起点位于犍为县的玉屏乡,途经犍为县的玉屏、龙孔、大兴和新民等四个乡镇(线路约长21.4km),以及宜宾市的柳嘉、泥溪和古柏等三个乡镇(线路约长22.5km)。正线及站场路基15.341km/99段(含泥溪站),占标段总长的35%;正线双线桥梁21.484km/85座(不含2座单线桥),占标段总长的48.9%。正线隧道7.067km/13座,占标段总长的16.1%,车站一座。
1.1.1本工程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二分局负责实施。
1.1.2交货地点位于四川凉山州杨房沟水电站大坝工区仓库,电站坝址距西昌和成都的公路距离分别为230km、630km,距木里县城约156km,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对外交通专用公路2016年4月已具备大车通行条件。
1.2采购内容:聚氨酯填缝剂(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计划数量 | 需求时段 | 到货地点 | 执行标准号 |
C-SCJA | 聚氨酯填缝剂 | 吨 | 68.71 | 2017年10月 | 成贵铁路项目施工现场 | TJ/GW119-2013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做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近3年营业额年均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企业相关证明文件。(2015年或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等。
(4)其他要求:制造商授权代理投标:若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包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4.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4.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4.3检查验收执行TJ/GW119-2013《高速铁路无砟轨道路基嵌缝材料暂行技术条件》标准
4.4验收方式:聚氨酯填缝剂应桶装包装,卖方可对到货材料过磅复核。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7%。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买方每月25日完成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在收到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30%,结算后的两个月每月支付结算款的20%,第三月支付结算款的25%,5%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7年9月28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报价保证金的支付
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17年9月28日12: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17年9月29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8.3、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4递交文件应包括:
8.4.1物资报价表;
8.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4.3至少一份近两年报价产品规格的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8.4.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5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5.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6、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8.7、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8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粟先生(商务)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028-67871268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次履约保证金为 3万元/包件。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