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太阳能热水器采购与安装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 | ||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3日 18:28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09:00至2017年09月29日 17: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49号6楼609)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08:30至2017年10月17日 09:0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元江县澧江路64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元江县澧江路64号)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站长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7-6013345 | ||
| 采购单位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香江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7-60133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49号609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7-2684321 |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太阳能热水器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受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的委托,对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太阳能热水器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 | 500 | 座 | 元江县境内5个乡镇 |
注:
1)投标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价金额:1150000.00元(政府项目资金500000.00元,超出部分由村民自筹)。
2.2采购范围: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具体内容及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开始供货(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正常使用,各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
2.4 交货地点:元江县境内5个乡镇。
2.5 质量标准及要求:执行GB 50364-200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T 18713-2002《太阳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 20095-2006《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进行投标)。
3.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3投标供应商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相关产品应有检测报告。
3.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同类型、同规模的类似太阳能热水器供货业绩至少一项(附合同复印件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3.6投标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至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3.7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均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型号,只算一个投标供应商投标。
3.8本次投标只接受“能源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级水平。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供应商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49号6楼609)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银行账户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17日08时30分-09时00分;
6.2竞争性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时00分;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竞争性磋商会议地点: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元江县澧江路64号)。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
联系人: 杨万
联系电话:0877-6013345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49号609
联系人:阮蕊、褚玉梅
联系电话(传真):0877-2684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