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气源热泵供暖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河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清河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4日 13: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9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利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00030705 | ||
采购单位 | 清河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81690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大经街天滋嘉鲤商务中心B座1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6076045 |
更正日期:2017-09-24
原公告项目名称:清河县2017年学校采暖改造空气源热泵供暖费项目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空气源热泵供暖费
项目编码:HB2017093600020179
项目联系人:曹利明
项目联系电话:15200030705
采购人:清河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169039
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大经街天滋嘉鲤商务中心B座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76045
更正内容:1、最高限价由原‘20.37元/㎡/采暖季’,更正为:20.02元/㎡/采暖季;2、学校数量由原‘25所学校’,更正为:28所学校;3、供暖面积由原‘约18万㎡’,更正为:约25.8万㎡;4、设计预算费由原‘20000元’,更正为:30000元。
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