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鞍山市消防支队运兵车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汽车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 | ||
| 行政区域 | 铁东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15:05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龙宇翔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2210416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诗阳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28号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龙宇翔 0412——2210416 | ||
| 附件: | |||
| 附件1 | 运兵车 单一来源采购.docx | ||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鞍山市消防支队运兵车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鞍山市消防支队运兵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HYZC(AS)201708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宇翔
项目联系电话:0412——22104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诗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宇翔 0412——2210416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28号7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消防局运兵车 长(mm):7045mm,宽(mm):2050mm,高(mm):2890mm;载客人数18人;特点:1.车身标识显著,坚久耐用;2.车辆配置齐全;3.车辆性能稳定,能够应付山区森林的道路条件。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鞍山市消防支队运兵车采购项目(编号:LNHYZC(AS)201708012)分别于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两次,两次均不足3家报名,根据消防支队内部文件,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4: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沈阳金旅客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路25号403房间
五、其它补充事宜
鞍山市消防支队运兵车采购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鞍山市消防支队采购项目:鞍山市消防支队运兵车采购采购内容:消防支队运兵车邀请采购供应商:沈阳金旅客车销售有限公司单一来源理由:鞍山市消防支队运兵车采购项目(编号:LNHYZC(AS)201708012)分别于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两次,两次均不足3家报名,根据消防支队内部文件,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沈阳金旅客车销售有限公司两次公告均投标,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能力,满足单一来源文件中的要求。备注: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 .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5. 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国内总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总代理证明)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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