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康仕照明场地平整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15:0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09:00至2017年09月29日 09: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13:30 | ||
| 开标地点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高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82166563转8100 | ||
| 采购单位 |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见招标文件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见招标文件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二期办公区B座2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鹏0451-82166563转8100 |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康仕照明场地平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康仕照明场地平整工程
项目编号:GX2017-4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鹏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166563转81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鹏0451-82166563转8100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二期办公区B座2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康仕照明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2017-408
1.招标条件
本康仕照明场地平整工程已被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康仕照明场地平整工程;
2.2建设地点:鹤岗市东山区;
2.3建设规模:场地平整面积约70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工期42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本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项目经理须到场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只需原件,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开户许可证;
(7)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
(8)拟投入本项目的小班子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由代理公司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二期办公区B座27层
项目负责人:高鹏
联系电话:0451-82166563转8100
传真:0451-82122763
邮箱:hljgxzb@126.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00至2017年09月2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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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