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无为县城南新区部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无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14: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9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 采购单位 | 无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normal align=center>无为县城南新区部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答疑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无为县城南新区部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项目编号:WH09CG2017HW3034)质疑作出以下回复: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说明”中“第二部分”“系统结构及要求”下的“1、交通信号系统”“11)、前端信号控制机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前端信号控制机”中的部分参数,具体删除参数如下:
一、其中“一、产品标准及功能要求”中“9、主控板发生故障时,信号机能够通过备用控制模块接管驱动板对信号灯继续进行交通信号控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书进行证明);16、信号机支持无线AP功能,能使信号机成为一个无线热点,其他智能设备能够通过无线的方式联入信号机,然后对信号机进行调试(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书进行证明);18、信号机支持防盗监控功能,抓拍的图像和视频不但能本地保存而且能通过ftp上传至中心服务器(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书进行证明),”以上三条参数删除。
二、“二、性能指标”中“9、工作环境状态上报功能,信号机在工作状态下,应能对机器内温度、湿度及市电输入电压进行实时监测(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3、GPS校时功能:信号机在工作状态下,应能通过GPS设备进行自动校时(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以上两条参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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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无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9月21日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