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清城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11:45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09:30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的委托,拟对 清远市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下辖工商所修缮维修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709-115001-0038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下辖工商所修缮维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7,855.6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内容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 修缮维修工程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 人民币81.785568万元 |
1)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监管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7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2017年7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2017年7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9、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2)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 年09 月27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09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0 月13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0 月13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920288-60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86470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
| 联系人:钟锡明 | 联系电话:0763-3920288-602 |
| 传真:0763-3920228 | 邮编:511500 |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10号 |
| 联系人:黄宇东 | 联系电话:0763-3864703 |
| 传真:0763-3864780 | 邮编:511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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