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岛一园及政府大院照明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11:3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08:00至2017年09月30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情请见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详情请见正文 | ||
| 预算金额 | ¥59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志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085828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50858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中标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商务区万寿路13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3938347 | ||
宁夏中标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岛一园及政府大院照明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岛一园及政府大院照明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17NCZ002546W
采购文件编号:NXZBXD-2017H0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中标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36号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8楼
联系人:王雅琪联系电话:0951-3938347
一、采购内容:照明系统维修改造(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5、2017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连续三个月银行缴费凭证为准(原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注:所有的认证证书可在认监委指定的官方网站“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进行查询”,并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现场踏勘: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须在10月10日至10月12日内自行前往太阳岛、怡好园、自治区政府大院进行现场勘查,开标现场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17时整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17时整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9:00
六、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9:00
七、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开标厅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nxzfcg.gov.cn/)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自治区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后方可自动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宁夏中标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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