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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源安全监管司西藏、宁夏、吉林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西藏、宁夏、吉林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辐射源安全监管司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58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00至2017年10月0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藏、宁夏、吉林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58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至2017年10月09日 16: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8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00至2017年10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璐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23
采购单位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尹璐 010-62108223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藏、宁夏、吉林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宁夏、吉林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170P6N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璐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璐 010-6210822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西藏、宁夏、吉林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技术简要要求:本项目对西藏、宁夏、吉林三省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各省废物库部分实体防范和技术防范内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2)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具有在西藏、宁夏、吉林三省开展废物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条件。(4)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应答。(5)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至2017年10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8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00至2017年10月10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传  真: 010-62110685

电子信箱:cntcitcp@163.com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本项目磋商公告公示期限与磋商文件发售期限一致。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璐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2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应答文件中提交了《应答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应答人,其应答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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