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变更]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采购
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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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灰石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单位: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公司) 二、招标内容:广安公司机组脱硫所需石灰石,预计总量9万吨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万元。 3)投标人年采矿量应不低于6万吨(以采矿证核定采矿量为准,含6万吨)。 4)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5) 提供电厂或相关企业的供货业绩。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没有发生过不良投标行为或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 10月1日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四川省广安市代市镇电厂招待所2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4.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盖鲜章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提交 1 提交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30 2 提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四川华电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 3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00 4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00 5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四川华电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廉洁自律 1、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钱物,经查实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2、若发现投标单位违反国家招投标法规相关规定的,将列入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不受欢迎的客户行列,情节严重的将向有关部门举报。 3、招标方廉政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国忠 联系电话:15184319666 邮箱:179911540@163.com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商务联系人: 付伟山 电话:0826-2756829 13982610758 传真:0826-2756999转6829# E-mail: 1790047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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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采购招标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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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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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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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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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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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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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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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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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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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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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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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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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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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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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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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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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
我公司所填写的数据和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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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排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技术力量、人员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表,包括客户名称和国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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