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杨房沟水电站变压器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300
包件号:C-SCBY
各潜在投标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变压器,用于杨房沟水电站项目。该批设备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杨房沟项目部,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价,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杨房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是雅砻江中游河段规划的第6级水电站,在木里县麦地龙乡政府所在地上游约6km处,上距孟底沟水电站37km,下距卡拉水电站33km,总装机容量1500MW。
工程枢纽主要由双曲拱坝、泄洪消能建筑物、左岸引水系统、地下厂房、尾水系统及送出工程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采用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顶高程2102.00m,正常蓄水位2094m,最大坝高155.00m,泄洪建筑物为坝身表、中孔+坝后水垫塘及二道坝,泄洪建筑物布置在坝身,消能建筑物布置在坝后;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河道左岸,地下厂房采用首部开发方式,尾水洞布置在杨房沟沟口上游。
1.1.1本工程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五分局负责实施。
1.1.2交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麦地龙乡杨房沟电站。
1.2采购内容:变压器(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mm) | 单位 | 计划数量 | 需求时段 | 到货地点 | 执行标准号 |
C-SCBY | 变压器 | S11-M-2000KVA/10/0.4 | 台 | 1 | 2017年10月25日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麦地龙乡杨房沟电站。 | GB/T 6451-2015 |
(1. 本次询价数量仅为计划需求量,双方结算应以实际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货物要求一批次到货。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5年至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其他要求:制造商授权代理投标:若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包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4.1 卖方应随同设备发运附一份发货设备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4.2 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设备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出厂的标准。
4.3 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设备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4.4 买方在设备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的权利应不会因为设备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4.5变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新标准中的全部要求.
4.6中标人在交付产品时,必须提供变压器,并且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资料;购买的零部件、元器件等的质量合格证或相关资料,不得使用旧材。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到货批次为一批到货。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7%。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预付款30%,设备到场安装验收合格后,收到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60%货款,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7年9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17年9月28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17年9月29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第一次报价文件。
8.3、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4递交文件应包括:
8.4.1物资报价表;
8.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4.3至少一份近两年报价产品规格的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8.4.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5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5.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6、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8.7、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8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马先生(商务)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028-67871268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