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堂县三星市政工程钢筋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7302
包件号:E-JTGJ
各潜在投标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钢筋,用于金堂三星镇市政工程。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水电七局金堂PPP项目总包部,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本工程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堂PPP项目总包部负责实施。
1.1.2交货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星镇,工地距距离成都市区50公里,交通运输便利,可通行13米拖挂车。
1.2采购内容:钢筋(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竞标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执行标准 | 送货地点 | 备注 |
E-JTGJ | 盘圆 | HPB300φ6.5 | 吨 | 40 | 交货期为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 GB 1499.1-2008 | 四川省金堂县三星镇买方指定地点 | |
盘圆 | HPB300φ8 | 吨 | 40 | GB 1499.1-2008 | ||||
盘圆 | HPB300φ10 | 吨 | 40 | GB 1499.1-2008 | ||||
圆钢 | HPB300φ12 | 吨 | 30 | GB 1499.1-2008 | ||||
盘螺 | HRB400φ8 | 吨 | 50 | GB 13788-2008 | ||||
盘螺 | HRB400φ10 | 吨 | 50 | GB 13788-2008 | ||||
螺纹钢 | HRB400φ12 | 吨 | 100 | GB 13788-2008 | ||||
螺纹钢 | HRB400φ14 | 吨 | 100 | GB 13788-2008 | ||||
螺纹钢 | HRB400φ16 | 吨 | 150 | GB 13788-2008 | ||||
螺纹钢 | HRB400φ18 | 吨 | 150 | GB 13788-2008 | ||||
螺纹钢 | HRB400φ20 | 吨 | 300 | GB 13788-2008 | ||||
螺纹钢 | HRB400φ22 | 吨 | 200 | GB 13788-2008 | ||||
螺纹钢 | HRB400φ25 | 吨 | 200 | GB 13788-2008 | ||||
螺纹钢 | HRB400φ28 | 吨 | 150 | GB 13788-2008 | ||||
螺纹钢 | HRB400φ32 | 吨 | 100 | GB 13788-2008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本次报价为浮动价报价。货物要求分批到货,需用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代理商/经销商。
2)生产能力要求:本次招标物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要求来自以下生产厂家品牌:制造商必须是工信部公布的《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目录内厂家(除2017年工信部第15号公告发布的《撤销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中企业)。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厂家不做资金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企业应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造企业应取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或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φ10HPB300、φ10CRB550、φ16HRB400E各一份)。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相关认证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大中型市政、水电项目供货业绩,所供货业绩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竞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
制造商授权本次询价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授权,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报价人可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但制造商与其授权的报价人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4.1货物到场后,钢筋数量按吨计算。盘条钢筋按理计(检尺)计重,直条钢筋按过磅(检斤)。理计钢筋磅差应符合国标要求。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到货批次为分批到货,合同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1)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中“成都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公布的“威钢”产品中相对应明细规格的价格,以D表示(节假日期间以节前最后一个公布日网价计算,当天有多个价格的,以接近正午12点价格为准)。
(2)固定费用:包括出厂搬运、运输、保险、税金、管理费、出厂吊装费以及优惠金额等,以M表示。在供货周期内,M值为固定值,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3)结算单价以G表示,G =D+M。
(4)若我的钢铁网连续5个工作日未发布“威钢”钢筋价格,依次参照“达钢”、“攀成钢”价格执行。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的钢铁网公布的个别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选择其它钢筋权威机构网站信息进行基准价与比较价的重新修正或参考同地区市场价格信息协商解决。
(6)报价基准价和合同执行价中:HPB300φ直条圆钢参照HRB400E螺纹钢价格进行调整。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7%。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买方每月25日完成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在收到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95%,5%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7年9月2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17年9月29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3、报价保证金:本次报价保证金为5万元/包件,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E-JTGJ保证金。(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8.3.1投标人不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8.3.2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报价响应人和成交人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响应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8.4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17年9月30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8.4.1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5递交文件应包括:
8.5.1物资报价表;
8.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5.3至少一份近两年报价产品原材料钢板的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8.5.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6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6.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7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8.8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9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粟先生(商务)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028-67871268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次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