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阜城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改革创新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阜发改招标核字[2017]29号,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阜城县教育体育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阜城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阜城县内,阜康路以南,东安大街东侧
2.3建设内容:块地总用地面积149447.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50.75平方米;包括体育场(建筑面积13885.07㎡),体育馆(建筑面积16665.68㎡)、场区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管网等。
2.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20个月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须出具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企业查询期限为10年,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房间。电话:0318-2205933,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5.2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日,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http://hs.hebpr.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由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3资格预审文件费,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上午9:30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招标人定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王风波
联系电话:0318-46228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栗晓艳
联系电话:0311-89631077 1331549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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