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州市]九龙片区地方公路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九龙片区地方公路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穗开财字【2017】115号批复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招标人广州开发区公路管理站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九龙片区地
项目名称 九龙片区地方公路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穗开财字【2017】115号
批复单位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公路管理站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九龙片区地方公路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九龙片区地方公路路面修复工程已由穗开财字【2017】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路面修复17条公路,长约53.448KM,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90日历天。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2、本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黄埔区X307线、YF01线等公路路面修复工程施工,包括路面修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暂定300万元(具体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价格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2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3.5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不按要求提供则视为废标)

3.6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 标处理。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即2017914日至2017920日,每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由经办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参加投标报名;

(2)提交2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3)提交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2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 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5.3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金额为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5.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何工 电话:020-82111345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临江路9号30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介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发布人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14
gdz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