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新建10号换热站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XQGC070
1.招标条件
本新巴尔虎右旗新建10号换热站项目已由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以新右政字【2017】227号文件 批准,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镇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725,591.00元。
2.5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类别中包含、供热维修安装类或改造安装供热服务类选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附件中查找下载)、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
单位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4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巴尔虎右旗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新巴尔虎右旗新建10号换热站项目 | 1 | 54,512.00元 | 05124101040018233-0000000042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办理汇款业务遇到问题请咨询新右旗农业银行营业部主管宝娃,电话:13722103666。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新巴尔虎右旗政务服务综合楼七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