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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应急抢险排涝泵车2辆招标公告 根据 相关文件 批准, 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现对 防汛应急抢险排涝泵车2辆 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防汛应急抢险排涝泵车2辆 二、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戴工 联系电话: 020-3680890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36992829 三、项目概况:按要求购买防汛应急抢险排涝泵车2辆。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为加强污水管网、泵站等设施应急运行能力,提升污水处理设施遇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效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拟采购移动式应急泵车2辆,用于污水处理设施抢修及应急处理。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技术要求。 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五、供货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 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起180天内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 2017 年 10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 2017 年 10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 ,下午: 14:30—16:00 。 注: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2、从报名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2号) 注: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商 ;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报名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680890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南路新街河北岸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http://www.gzggzy.cn/)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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