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额济纳旗机场路(东延段)绿化续建工程,已额发改审批审字[2017]51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额济纳旗林业局,委托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2、工程规模:栽值胡杨6174株、花棒21518株、红柳21518株;新建绿化给水配套设施2020米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4、计划工期: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养护二年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的经营范围;
3、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投标人必须取得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的近10年(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5、投标人应具有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相关要求
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333室(生态广场老政府楼)
3、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由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营业执照、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有效证件(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供报名使用)。投标人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玖万元整(9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转款凭证送至报名地点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以及其他方式缴纳的保证金;
缴入账户:额济纳旗林业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额济纳旗支行
帐号:05467101040003339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8: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中标后,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
8、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相关信息可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额济纳旗门户网(www.ejnq.gov.cn)上查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额济纳旗林业局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 系 电 话:1590483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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