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济华学校综合楼、A栋教学楼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171014-002
1.招标条件:本清河县济华学校综合楼、A栋教学楼工程已由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清审投资【2017】3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河县济华学校综合楼、A栋教学楼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建设地点:湘江街北侧、济华路西侧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1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先生、苏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 年 10月19日 09 时 30分 ,地点为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1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上发布。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钟迈(建设单位代表)、杨虹、何晓刚、王科、卢玉花 。招标小组负责人:杨虹(注册造价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河县县城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4800 邮 编:050081
联 系 人:钟迈 联 系 人:卢玉花、何晓刚
电 话: 0319-8169039 电 话:0311-83086953
传 真:0319-8169039 传 真:0311-8308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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