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哈德门沟(110国道—包兰铁路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2017SL-028)
1. 招标条件
包头市哈德门沟(110国道—包兰铁路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准,批复文号为:内水建[2017]135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区河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市哈德门沟(110国道—包兰铁路段)河道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包头市境内
2.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4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5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第一标段(招标编号: G2017SL-028-1):疏浚段落0+000-2+070,护岸、堤防工程段落0+600-0+700、1+070-1+470。
第二标段(招标编号: G2017SL-028-2):疏浚段落2+070-2+870、3+370-4+685,护岸、堤防工程段落2+070-2+400、4+570-4+685。
第三标段(招标编号: G2017SL-028-3):疏浚段落2+870-3+370,护岸、堤防工程段落2+870-3+37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4投标人应该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nmgslgcjsw.org)建立信用档案。凡未在该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其主要人员资历、代表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可。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4.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3、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4.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报名。
报名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备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提供);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具备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提供);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拟派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五大员资格证书;
⑦提交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⑧购买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5.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2.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包头市水务局
招 标 人:昆区河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吴磊
电 话:1868618828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1座5055室(赛罕区政府旁)
联 系 人:吴坚
电 话:0471-5169662 13947127940
2017年9月29日
n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