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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地建设项目由十师交通局以师交发【20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国拨资

1.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地建设项目由十师交通局以师交发【20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经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师181团、185团、186团汽车宿营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第十师181团、第十师185团、第十师186团;

2.3建设规模:第十师181团汽车宿营地总建筑面积1360.5平方米,道路广场及停车场总面积7521.3平方米,绿地面积1852.3平方米;第十师185团汽车宿营地总建筑面积1665平方米,服务中心1665平方米,道路广场及停车场总面积9080.25平方米,绿地面积4605.1平方米;第十师186团汽车宿营地总建筑面积1398.7平方米,道路广场及停车场总面积7224.2平方米,绿地面积1632平方米;

2.4工程计划投资额:3500万元;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招标;

2.7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4日每日10时至20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第十师北屯市

    联系人:肖良第    联系电话:0906-335438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

    地址:北屯博望东街购物公园一栋五楼

    联系人:曹桃桃  联系电话:0906-7513566

  2017年9月29日

g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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