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采用公开竞价采购、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潜在合格竞价人(以下简称 竞价人 )就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 660MW)机组煤炭运输项目递交密封竞价文件。
一、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 660MW)机组煤炭运输(一标段)
1、项目名称: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 660MW)机组煤炭运输(一标段)
2、竞价编号:
3、竞价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能力完成煤炭供应任务的运输单位。电厂提前一个月告知运输单位,需运输的煤量和区域。
工程地点: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 660MW)机组生产现场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竞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公路运输经营资质,竞价人公司具备在哈密市开具11%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2)竞价单位注册资本金 500万元,具备垫付2个月运费的能力。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运输单位车辆均为乙方所属或组织的符合国家公路货运车辆认定载重标准吨位的自卸车辆(标准吨位自卸车辆)。
z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