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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红花湖水利设施维修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红花湖水利设施维修项目 批复文号惠市发改【2017】46号批复单位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红花湖水利设施维修项目招
项目名称 红花湖水利设施维修项目
批复文号 惠市发改【2017】46号
批复单位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红花湖水利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红花湖水利设施维修项目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红花湖水利设施维修项目

2、建设单位: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上排红花湖路红花湖景区内

4、工程造价: ¥5986903.73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水利部分:溢洪道山体坝坡脚反滤沟建设、防汛道路硬底化、尾水渠硬底化、水库维修项目、外引渠隧洞口闸门修复及主坝安全设施整治及市政部分:东部停车场交通桥维修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以水利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1、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3.1水利部分: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 、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3.2市政部分:项目经理1人(与水利部分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3 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

4、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

4.1水利企业和拟派人员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并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4.2市政企业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信息且拟派人员须为对应岗位的人员。

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无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6、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须按要求提交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查询结果必须包括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7、投标人代表须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且必须是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员;交易员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公告要求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1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500元,费用于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时缴纳。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已办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手续)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且需同时授权牵头人的交易员经办本项目招标事宜);

(5)水利部分管理班子人员:

(5.1)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

(5.3)安全员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复印件;

(6)市政部分管理班子人员:

(6.1)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6.2)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7)上述人员身份证及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复印件);

(10)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网页截图及证明材料;

(11)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12)2014-2016年度审计报告(如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1.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无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定)。(如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可采用复印件),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有)正本须原件,用A4纸编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副本”,且须每页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原件现场核查(资质证书副本可不提供原件,但必须是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且可对复印件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查询)。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其他事项

    1、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开标活动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开标,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开标结束后,当即进入评审委员会的评标和定标程序,由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30337

    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50226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 7121018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签署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署日期:

发布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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