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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助销物料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724-1700D42N3736涉及包号:/01公告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助销物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分类:项目负责人:陈光 020-37860542公布日期:2017-9-29项目内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助销物料采


招标编号: 0724-1700D42N3736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助销物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陈光 020-37860542

公布日期: 2017-9-29

项目内容: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助销物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助销物料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助销物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24-1700D42N3736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双喜矿泉水 (简要说明本次的采购内容,比如采购的物资名称、数量等)。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供货期: 按合同约定
3 具体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双喜矿泉水 瓶 300000 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有效且有权经营标的物。
4.2.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并须提供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1)标的物品的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生产企业须提供标的物品的自主生产证明原件,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范围包含可生产该标的物品;品牌所属企业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品牌所属企业公章;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标的物品的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所直接授权、委托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由其他代理、经销商所授权的不属此列),且所代理、经销的经营范围要涵盖标的物品、招标人所在地及本次招标时段(须提供上款(1)要求的资料及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签署的直接授权书、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
4.3. 近三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提供承诺书)
4.5.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及法人代表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4.6.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并加盖公章;
4.7. 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将供货主体分包;
4.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7_年 9 _月_30 日至_2017 年 10 _月 20_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_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无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提供已加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章的授权文件复印件。本章第4点(第4.5条除外,此资格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投标人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原件除外,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3)投标方为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的:
① 若标的物品具有正式注册商标,则要提交商标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中标,招标人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查);若标的物品没有正式注册商标,则要提交自主生产证明文件原件,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范围包含可生产该标的物品;
② 如所投标物品使用了特定专利、专有技术、设计创意、著作权、肖像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明、声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使用的授权文件复印件。
(4)投标方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
① 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签署并且已加盖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公章的直接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代理书复印件或经销证明复印件;
② 生产企业或品牌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含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③ 若所代理、经销的物品具有正式注册商标,则要提交商标注册登记证复印件;若所代理、经销的物品没有正式注册商标,则要提交已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生产企业自主生产证明文件复印件,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范围包含可生产该标的物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 50_元。招标代理在收到5.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寄出招标文件。
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0724-1700D42N3736)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汇款帐号详见本章第9点)。
(注:招标代理机构如接受网上报名,请补充说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3日14时0分-- 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3日14时3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8号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8号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mgit.com/)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黄国荣、陈光
电 话:020-37860548/37860542
传 真:020-87768283
开 户 银 行: 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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