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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中医院迁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和平县中医院迁建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2015]47号及和发改[2017]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1、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502.28平方米。其中:门诊、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6700.27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6.5米、建筑层数为9层。行政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43.2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7.4米,建筑层数为4层。中药炮制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180.88平方米,建筑层高为2层。包括院内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造价约7000万元,(具体以和平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价为准),监理费约105 万元。 2、招标内容:土石方、土建、装修装饰、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理。 3、工程计划工期:240天(日历天)。 4、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缺陷期满。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拟派本项目监理架构人员必须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代表1名(总监代表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具有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证书),监理员2名(具有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证书),共7人。 5、拟派本项目监理架构人员必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注:河源市范围内的企业,其《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均没有登记有关技术人员,因此默认河源市范围内的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 6、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架构人员均在2017年3月~2017年8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7、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 14:30~16:30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东堤路国土局大楼一楼)报名。 2、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拟派本项目监理架构人员提供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均在2017年3月~2017年8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清单)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备验,报名时需现场登录查验) 5、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广东省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 注:注:①报名资料原件在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核查(资质证书除外),未能出具原件核查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不接受报名。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招标人有权对存在疑问的投标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投标人须知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工程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拟派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监理业务,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且每月驻地不得少于22天,总监代表每月驻地不得少于22天。 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相关执业人员(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和平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6、投标人必须提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银行转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年9月30日09:00至2017年10月12日16:30。 户 名:和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帐 号:44001747402053001992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0:0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东堤路国土局大楼十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和平广播电视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782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3237868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