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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四期工程管网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人: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四期工程管网施工招标编号:HB-171041-0011.招标条件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
招标公告
招标人: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四期工程管网施工
招标编号:HB-171041-001
1.招标条件
清河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供热管网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四期工程管网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内相关路段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敷设一次管网单线长度538.4m,二次管网单线长度710m。
2.3招标范围:本期工程敷设一次管网单线长度538.4m,二次管网单线长度710m。具体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最高限价:123.6万元人民币。
2.5工期:2017年11月10日前完工。
2.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承包方式:安装施工(甲供主材)、道路恢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4.投标企业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5外省企业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xzspj.qinghexian.gov.cn/ggzy)”该项目公告内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先生、苏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0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滕万凯(招标人代表)、齐双从(招标小组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沙诺(招标小组成员)、万蓓(招标小组成员)、谷立博(招标小组成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万凯 联系电话:186319333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沙诺 联系电话:0311-83086905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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