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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开发区闽江大街拓宽工程(丰收渠-泰山路)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人及工程名称: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清河开发区闽江大街拓宽工程(丰收渠-泰山路)工程1.本清河开发区闽江大街拓宽工程(丰收渠-泰山路)工程已由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开审投资[2017]8号批准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清河开发区闽江大街拓宽工程(丰收渠-泰山路)工程
1.本清河开发区闽江大街拓宽工程(丰收渠-泰山路)工程已由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开审投资[201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江街,西起丰收渠东至泰山路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167.538米,原有7米宽路面,现对本路段进行拓宽:K0+000.000-K0+120.000段,因新做路面需顺接丰收渠桥,需将路面破除后新做路基及路面结构层;K0+120.000-K2+167.538段,利用原有路面结构层,两侧各拓宽2米,同时新做3米宽人行道及路面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合同估算价:4402541.09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110日历日。
2.6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zxpj.qinghexian.gov.cn/ggzy、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
5.发布公告时间及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3日。
5.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9点30份
5.3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赵艳霞(招标人)、卢玲菊、蔡庆新、石建英、晋杰。其中卢玲菊任招标小组负责人,二级建造师资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股长
电 话:0319-82910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
联系人:晋杰
电 话:18803195131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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