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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路1号大楼低压配电房改造项目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梅花路1号大楼低压配电房改造项目施工采购公告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建设地点:广州 1.2建设规模:梅花路1号大楼低压配电房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的配电房于1995年3月投入使用,除了承担梅花路大院日常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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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路1号大楼低压配电房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广州

1.2建设规模:

梅花路1号大楼低压配电房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的配电房于1995年3月投入使用,除了承担梅花路大院日常供电外,还肩负了广州供电局通信中心的网络机房用电。市供电局配电站位置位于首层(大楼北侧下方存在负一层),现装变容量为2×800kVA;10kV电源由龙潭F12、金贸F35双回路提供,龙潭F12为主供电源,金贸F35为备供电源。0.4kV系统采用互为联络的方式进行供电,#1变压器与#2变压器低压侧联络供电,#1、#2变压器的日常负载率约是47.6%。低压侧后设有两间低压室,分别为#1低压室与#2低压室,两间低压室的进线回路并联接入#1、#2变压器。

#1低压室主要负责梅花路大院主楼用电,共设有11台抽屉式低压柜,设备投运时间为2004年,投运年限为12年;#2低压室主要负责梅花路大院副楼用电,共设有9台固定式低压柜,设备投运时间为1999年,投运年限为17年,其中3台为整流柜,已停运。

1.3采购范围:

1)更换#2低压室内的低压设备,并将新装设备迁移至空置电房,新建电房按广州供电局“安、健、环”要求配置。

2)更换#1低压室的P11低压柜的低压进线开关。

3)更换#1低压室的P10低压柜的电容组。

4)更换配电站的房门为不锈钢门,更换中央空调房的房门为隔音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或电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5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定义)

6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定义)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0月12日16时30分00秒,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报名且到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天河城东门对面)八楼前台递交报名资料并办理相关购买确认手续(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过期无法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文件)100元人民币(现场支付,只接受刷卡,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提交资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招标文件(评审文件)领取记录表(见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供应商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2)。

完成上述流程后,务必在上述时间内登陆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若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办理数字证书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流程(包含招标文件的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咨询热线: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4.1电子版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14时30分00秒。

4.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9日14时00分00秒至2017年10月19日14时30分00秒。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评标3室)。

4.3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若使用投标专用章);

(4)以上资料需单独提交。

4.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未按规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未按规定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2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

联 系 人:沈工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020-87122081 电 话:020-85204280

7.投诉监督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监察部(广州市天河南二路二号)投诉。举报电话:020-87122399,020-87122252;举报邮箱:jbyx@guangzhou.csg.cn。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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