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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海珠区桥梁及隧道常规定期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海财发[2017]57号文件批准,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现决定对2017-2018年海珠区桥梁及隧道常规定期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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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17-2018年海珠区桥梁及隧道常规定期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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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41500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415686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988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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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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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对海珠区目前统计在册桥梁和隧道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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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2年(2017年及2018年),每年实施一次定期检测;具体时间以业主发出进场指令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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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2999
招标内容、规模:对海珠区目前统计在册桥梁和隧道进行检测
(1)常规定期检测:包括结构整体性和完整性检查,桥面系构造检查(包括桥面铺装、伸缩缝、排水系统、栏杆、防撞墙及缘石、桥台平顺、人行道、桥面附属设施等);
(2)上部结构检测(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检查、桥梁结构检查、拱圈检查等);
(3)下部结构检测(包括墩、台、台背填土、支座、基础)
(4)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出具正式有效的桥梁检测报告;结合检测结果提出专业的桥梁养护维修建议,并补充完善桥梁档案信息。(具体桥梁信息详见检测清单)
招标控制价:2418352.00元/2年,1209176.00元/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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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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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号报名窗口。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报名费每标段100元/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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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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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桥梁和隧道检测项目),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桥梁和隧道检测项目),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5、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34150017
异议受理人: 黄智杰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552号福兴大厦四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