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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监测特种车辆购买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监测特种车辆购买品目采购单位宁德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行政区域宁德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30日21:5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30日21:10至2017年10月10日21:10招标文件售价¥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监测特种车辆购买
品目

采购单位宁德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行政区域宁德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30日 21: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30日 21:10至2017年10月10日 21:1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www.fjggzyjy.cn)???????????????????????????????????????????????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层开标室2
预算金额¥18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智宏
项目联系电话0593-2628368
采购单位宁德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广电大厦3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3-2628368
代理机构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2250232

受宁德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委托,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350900]NDCG[GK]2017018-1、环境应急监测特种车辆购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00]NDCG[GK]2017018-1

2、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监测特种车辆购买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专用汽车 1辆 1880000
1880000 188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资格条件标准(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类别];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人员须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清单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属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并提供公告的部委名称及公告批次号; (7)其整车通过3C认证,并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8)列入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并提供公告名称、公告批次号;(9)投标人必须是车辆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汽车销售公司,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书原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9-30 21:10报名截止时间:2017-10-15 21:1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3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0-23 09:00,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层开标室2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广电大厦3层

联系人姓名:郑晶

联系电话:0593-2628368

采购代理机构: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

项目联系人:郑智宏

联系电话:0593-2250232

网址:218.5.222.40:8090

开户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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