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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2017年第30次招标(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220kV线路整合搬迁工程线路部分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2017年第30次招标(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220kV线路整合搬迁工程线路部分施工)招标编号:BDGZ2017-30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2017年第30次招标

(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220kV线路整合搬迁工程线路部分施工)

招标编号:BDGZ2017-30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的委托,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场地进行开标,现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2017年第30次招标(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220kV线路整合搬迁工程线路部分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

二、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2017年第30次招标(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220kV线路整合搬迁工程线路部分施工)。

三、内容: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总价

(元)

工程内容

1

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220kV线路整合搬迁工程(线路部分)施工

1

15320000.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小计

15320000.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号下的标的货物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投标,投标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供货不良记录;

3、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能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4)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

(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大道北浩澎新天地14楼1408室。)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来我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10)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上述要求是对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4、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九、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现金或电汇)。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十一、交易服务费的交纳:

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最低500元收费),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

联系人:张巍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大道北浩澎新天地14楼1408室

联系人:王潇

电话:0478-7800072     15048176659

电子邮件:nmghlzbgs@163.com

 

2017年9月30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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