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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基于图像识别的检验方法研究服务采购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基于图像识别的检验方法研究服务采购品目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采购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7日14:21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基于图像识别的检验方法研究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7日 14:21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0日更正日期2017年10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磊 8870061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婷婷 0591-87542269

项目名称:基于图像识别的检验方法研究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3500]RWZB[GK]201708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0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基于图像识别的检验方法研究服务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9/t20170920_887651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193号)”的要求,本次采购程序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2、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与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有冲突的,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价格扣除的规则”补充如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磊 887006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婷婷 0591-8754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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