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龙港中路市政道路工程(新阳东路-环市北路路段)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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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龙港中路市政道路工程(新阳东路-环市北路路段) 批复文号揭榕发改[2017]46号批复单位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揭阳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招标
| 项目名称 |
龙港中路市政道路工程(新阳东路-环市北路路段) |
| 批复文号 |
揭榕发改[2017]46号 |
| 批复单位 |
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 |
| 项目所在地区 |
揭阳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龙港中路市政道路工程(新阳东路-环市北路路段)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2017]46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资金来源来自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起点新阳东路,终点环市北路,全长约554米、宽约20米。道路工程配套绿化、照明、交通、地下管线等。建设工期为270日历天,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79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6345970.58元。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别为二级,外省为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2014年9月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日期为准)。 3.3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需配备路桥类、风景园林类、给排水专业类及电力电气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个类别的工程师至少各1名;拟投入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师(或造价员)和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4 企业2014年9月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 3.5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该企业资金存款证明或等额的银行授信证明原件(需提供银行固定查询电话,招标人拟向银行征询核实,若发现作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7 揭阳市以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8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或企业成立以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注:类似项目是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需包括道路绿化、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投标企业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7号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若为委托人报名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4)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各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5)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师(或造价员)和安全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6)企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7)2014-2016年或企业成立以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8)招标人出具的收取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的有效凭证;(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揭阳市以外施工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手续证明材料;(1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社保证明材料为近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一式3份,第1-10项按顺序装订成册,第11项独立递交。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其他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31日上午9:3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3-8626990 电 话:0663-8291212 2017年10月9日 |
| 相关附件 | 公告.pdf |
| 发布人 |
jyzb |
| 发布日期 |
2017-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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