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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和畅一路(惠风七路至仲恺大道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和畅一路(惠风七路至仲恺大道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批复文号惠仲科〔2017〕152号批复单位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
项目名称 和畅一路(惠风七路至仲恺大道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批复文号 惠仲科〔2017〕152号
批复单位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招标人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和畅一路(惠风七路至仲恺大道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惠仲科〔2017〕152号),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和畅一路(惠风七路至仲恺大道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二)建设单位: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和畅一路(惠风七路至仲恺大道段)

(四)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1308.3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788.91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道路总长约1050m,道路红线宽为42m,规划为双向六车道的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 km/h。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具体以立项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等。

(六)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勘察工期: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八)资金来源:100%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的要求: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含 乙级);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四)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协议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五)派驻的勘察项目总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设计项目总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类(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六)非联合体投标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对应本工程的道路专业项目和注册岩土专业项目各一名项目负责人(共2人),对应专业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要求与上第(五)条款相同。

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七)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八)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9万元(按本工程勘察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窗口: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勘察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职称证,以及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8、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

9、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需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开标室(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0752-327091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22288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电话:0752-3278475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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