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珠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15: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7年09月2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金湾区教育局金湾一中创新实验室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440400-201709-J100205001001-0002)(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执行更新后相关法律及规定等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各潜在投标人:
因法规调整,现就我单位组织的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金湾一中创新实验室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7-473HW)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与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人资格性内容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作调整。
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政府大院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邮编:519015
联系人:李明聪、0756-3361206(项目咨询) 传真:0756-3361190
发布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9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17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袁明聪 | 联系电话:0756-336120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老师 | 联系电话:0756-3361206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
| 联系人:古耀明 | 联系电话:0756-3361192 |
| 传真:0756-3361190 | 邮编:519015 |
| (三)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1号楼 |
| 联系人:吴辉源 | 联系电话:0756-7260109 |
| 传真:0756-7263503 | 邮编:51909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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