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 采购单位 | 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哈尔滨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15:0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3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1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 ||
| 预算金额 | ¥31.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李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51710292-804 | ||
| 采购单位 | 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0451-889877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李女士 0451-51710292-804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 | ||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W公2017-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710292-8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
联系方式:张先生 0451-88987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李女士 0451-51710292-80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
第一包:
A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B 法人授权委托书;
C 组织机构代码证;
D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E 开户行许可证;
F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
G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H 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I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
J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A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B 法人授权委托书;
C 组织机构代码证;
D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E 开户行许可证;
F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
G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或售后服务承诺);
H 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I 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厂商或能提供生产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的经销商;
J 企业近1个月(2017年8月)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且缴费人员名单里必须包含报名人员;
K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9:00-11:00,14:00-16:00(法定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有效材料的原件及其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与原件相符):
第一包:
(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非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5)开户行许可证;
(6)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
(7)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8)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
(9)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第二包:
(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非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5)开户行许可证;
(6)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
(7)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8)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厂商或能提供生产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的经销商;
(9)企业近一个月(2017年8月)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且缴费人员名单里必须包含报名人员;
(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注:1.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2.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申请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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