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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北江监狱北江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金属电动门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更正/变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广东省北江监狱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9日14:55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广东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广东省北江监狱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4:55
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广东省北江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于2017年09月3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北江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金属电动门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440000-201709-201007-002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内容需更正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价格部分(30分)】内容变更为:

4、价格部分(30分)

A)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审价格=(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6 %)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联合体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审价格=总投标报价×(1- 2 %)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按采购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政策适用性说明”,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说明: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附件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如下:

附件2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供应商:(公司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以此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工联系电话:020-85530826-6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1-883687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联系人:秦至红联系电话:020-85530826-668
传真:020-85520192-111邮编:510665
(三)采购人:广东省北江监狱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北江监狱
联系人:北江监狱联系电话:0751-8836871
传真:0751-8836871邮编:512023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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