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009004003
1. 招标条件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克什克腾至承德公路内蒙古自治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358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克什克腾至承德公路内蒙古自治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483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克什克腾至承德公路内蒙古自治区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62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境内。
路线起点位于经棚西互通以西10km处(丹锡高速大板至经棚段高速公路终点以西6km处,对应省际通道桩号为K902+300),新建枢纽互通,实现与集阿高速公路(G5511)和丹锡高速公路之间的交通转换,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南,在胡家营子西侧设置特大桥跨越西拉沐伦河,经蛤蟆山西、对面笑、东台子、公沟店,在孟家大山西侧跨过萨岭河,路线继续向南,经臭水井子、公主湖、元宝山、夹皮沟,在三道河口处向西南方向沿吐力根河北岸布线,在营林区河口(蒙冀界)到达本项目终点,顺接G1611河北段预留线位。路线全长96.151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设特大桥3050m/2座、大中桥14座、互通立交5处,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4处、主线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
本项目共设置两段连接线,分别为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桦木沟连接线(旧路利用)。技术标准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其中:
(1)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起于红山子乡坝塔拉西侧,经暖水路线向北,采用新开线,跨越暖水沟后、经新地村,后与主线以桦木沟互通相接。起点桩号LK12+389.517,终点桩号LK23+166.296,路线全长10.777公里。
(2)桦木沟连接线(旧路利用)起点与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起点相同,路线沿黑桦线布设,经天太永、跨越银钉扣沟,经大营子、永义城、至连接线终点桦木沟林场,沿线主要经过蛤蟆坝、桦木沟、飞行自驾车营地三处旅游景点。起点桩号LK0+000,终点桩号LK33+547.613,路线全长33.548公里。
2.2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水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9月14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本次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编号 | 招标人拟定标段编号 | 招标范围 |
G1504000001000009004003 | JWSBJC | 本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水土保持评价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①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甲级水平评价证书;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③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报名方式、时间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及CA锁,潜在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或CA锁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8时00分至2017年10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
电话:0476-8288829 1855124201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2日8时00分至2017年10月18日17时30(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系统认为报名成功,如投标人未下载或遗漏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交纳。
5.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制版文件形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六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JWSBJC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0476-5890632
邮 编:024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南侧、天义路写字楼01061
邮 编:024000
电 话:0476-2830985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60 13274763711 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杨先生 滕先生
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