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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其它浰江一级支流(明星河)、和平河(大坝段)、贝墩水(混水河)及浰江干流(合水段、公白段、彭寨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源市和平县其它浰江一级支流(明星河)、和平河(大坝段)、贝墩水(混水河)及浰江干流(合水段、公白段、彭寨段)治理工程经河源市水务局批复建设(河水建管【2017】62号、河水建管【2017】65号、河水建管【2017】68号、河水建管【2017】69号),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源市和平县其它浰江一级支流(明星河)、和平河(大坝段)、贝墩水(混水河)及浰江干流(合水段、公白段、彭寨段)治理工程,监理费约为80.6万元(以上级批复的监理费为准),其中: ①和平县其它浰江一级支流(明星河)治理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总长5.3Km,监理费约为20.55万元(以上级批复的监理费为准)。其中明星河2.495Km、仙塘水2.275Km、大牯坑水0.53Km;新建护岸6.8Km,其中明星河4.4Km、仙塘水2.4Km;新建排涝涵管5座,其中明星河2座、仙塘水3座、亲水平台7座。 ②河源市和平县和平河(大坝段)治理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总长4.64Km,监理费约为12.58万元(以上级批复的监理费为准)。其中和平河干流1.2km,支流新塘水0.55km,支流半坑水1.62km,半坑水支流横坑水1.63km;新建护岸6.345Km,新建亲水平台12座。 ③河源市和平县贝墩水(混水河)治理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总长8.778Km,监理费约为23.12万元(以上级批复的监理费为准)。其中混水河6.99Km、安西河1.788Km;新建护岸长9.783Km,其中混水河9.603Km、安西河0.18Km;新建亲水平台14处,其中干流混水河13座、安西河1座。 ④河源市和平县浰江干流(合水段、公白段、彭寨段)治理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总长6.296Km,监理费约为24.35万元(以上级批复的监理费为准)。其中合水段眼坑河1.9Km、公白段3.057Km、彭寨段粮溪河1.339Km;新建护岸长5.22Km,其中合水段2.875Km、公白段0.959Km、彭寨段1.386Km;新建排水涵管2座;新建过水桥涵1座;亲水平台2处。 2.2招标范围:以上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2.3建设工期: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丙级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投入总监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岗位证; 3.3 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总监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如发现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总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于2017年10月12日~ 2017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4:30~17:00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报名资料应加盖封面并装订成册)1式2份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拟投入总监的总监岗位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独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0762-5607100电 话:0762-3233608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2017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