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第一实验小学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第一实验小学建设项目,已由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和发改社字[2017]20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和林格尔新区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和林格尔县教育局。该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第一实验小学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3.建设规模:36个教学班的完全小学。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实验楼、图书行政楼、体育馆、多功能演艺厅、宿舍楼、食堂等及室外配套工程。
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申请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多于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最多为9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少于9家(含9家)时,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五、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B座01号楼)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报名地点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的规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为原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
(7)申请人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须申请单位被授权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B座01号楼101室)。
3.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林格尔县教育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北4号
联系人:吕栋
联系电话:0471-719153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李春桃、范小慧、薛芙蓉
联系电话:0471-3292917
传 真:0471-3292881
电子邮箱:149283504@qq.com
附件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报名,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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