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县天鹅至天鹅湖旅游景区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连山县天鹅至天鹅湖旅游景区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山经促字【2016】92号)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山交复[2016]4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连山县天鹅至天鹅湖旅游景区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74128
地址:连山县吉田镇滨江东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0313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二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763-3361741
三、建设地址:连山县福堂镇
四、项目概况(注:影响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工程规模):连山县天鹅至天鹅湖旅游景区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连山县福堂镇,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桥涵及完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等工程;路线全长8.873公里(其中主线全长7.043公里,支线1.83公里),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汽车荷载:公路-II级;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6.0米、土路肩2×0.25米;涵洞与设计同宽;桥梁设计按照公路三级设计标准;路面为23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山财投评审(2017)第110号》核准,核定本项目预算总造价共3375.39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共3245.5732万元,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为97.37万元(施工监理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公路工程基工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2007)有关规定计取,即监理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的3%计取(三级或四级公路);计划工期为37个月,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招标内容、规模:项目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2招标控制价:973,700.00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
2.开标时间:详见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即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8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4.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递交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清远市管辖范围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复印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副本为完整复制的复印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3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6.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61741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
十五、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登载,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 |
连山县天鹅至天鹅湖旅游景区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
工程编号 |
LS2017110301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17-10-11 08:30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17-11-03 08:30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17-10-11 08:30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17-10-18 17:30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2017-11-03 08:30 |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
2017-11-03 08:30 |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
2017-11-03 09:30 |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
2017-11-03 10:00 |
签到开始时间 |
2017-11-03 09:30 |
签到结束时间 |
2017-11-03 10:00 |
标段名称 |
连山县天鹅至天鹅湖旅游景区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
标段编号 |
4420002017082201LS |
开标时间 |
2017-11-03 10:00 |
开标地点 |
开 标 一 室 |
评标时间 |
2017-11-03 13:00 |
评标地点 |
评 标 一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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