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柴油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求,计划采购柴油100吨(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2.招标范围: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矿建工程用-20#柴油采购。
3.质量标准:国五标准,交货验收时提供厂家随货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4.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供油通知2日内
5.踏勘现场:自行踏勘,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须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质,在各级、各类检查中所发现的任何问题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建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合理制定供油方案。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业非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指定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需提供双方签订合同及相关资质证材料),为本项目提供配送服务的罐车须配备经校准的流量计;
3.必须提供不少于2份供应柴油的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6.报价方式:实行综合含税报价元/吨(包安全、包运输、包质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售标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3.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请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本人手写签署)原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六、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8日9:00。
2.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文件请于开标当日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公告在山东能源集团网站(http://www.snjt.com/)、中国矿用物资网(http://www.minegoods.com/)、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宁夏招标网(http://ningxia.bidchan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勇 0477-276616913562815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