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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莫旗尼尔基镇纳文大街行道树栽植工程建设项目、莫旗诺敏南路(汉古尔河大街-诺敏路桥)景观绿化工程 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莫旗尼尔基镇纳文大街行道树栽植工程建设项目、莫旗诺敏南路(汉古尔河大街-诺敏路桥)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MQJL-01091.招标条件本莫旗尼尔基镇纳文大街行道树栽植工程建设项目、莫旗诺敏南路(

莫旗尼尔基镇纳文大街行道树栽植工程建设项目、莫旗诺敏南路(汉古尔河大街-诺敏路桥)景观绿化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MQJL-0109

1.招标条件

 本莫旗尼尔基镇纳文大街行道树栽植工程建设项目、莫旗诺敏南路(汉古尔河大街-诺敏路桥)景观绿化工程已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以莫发改行审字【2017】152号、莫发改行审字【2017】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莫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莫旗尼尔基镇纳文大街行道树栽植工程建设项目,纳纹大街铺装总面积为6210平方米,其中拆除地面铺装面积3070平方米,盲道面积1211平方米。新建树池面积1637平方米,栽植水曲柳341棵,树池围石2182.4米,树池硕木铺装2946.24平方米;

莫旗诺敏南路(汉古尔河大街-诺敏路桥)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种植草坪16330平方米及树木、花卉等,二标段:种植草坪13344平方米及树木、花卉等。

建设地点:莫旗尼尔基镇。                                       

招标控制价:227,390.00元  

监理周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监理招标(施工全过程监理)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旧版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或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投标人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法定代表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文件并携带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无需密封,外封套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已递交、签收并密封的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不得再撤出及补递任何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莫旗尼尔基镇纳文大街行道树栽植工程建设项目、莫旗诺敏南路(汉古尔河大街-诺敏路桥)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1

4,000.00元

1700301220000000009473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中标后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缴纳10%履约保证金后给予退还2%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开户行行号)。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5号楼3楼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直接进行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莫旗分中心),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5号楼3楼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2017年10月12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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