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安利川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租赁建设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 | ||
| 采购单位 | 利川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22:0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00:00至2017年10月20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1110开标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4日 00:00 | ||
| 开标地点 | 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1110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298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戴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8-7282595 | ||
| 采购单位 | 利川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利川市滨江南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8-72825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利川市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8-7252233 | ||
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利川市公-安局委托,拟就平安利川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租赁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7(G)--H1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安利川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租赁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一次性建设分五年无息付款租用以下项目内容
1、890套前端视频探头及配套附属件(立杆、存储、应用等),主要包括:人脸识别系统20套、微卡口系统450套(含多维感知微卡口5套)、普通红外视频监控(含枪、球)系统412套、标准化卡口系统8套。支持服务890套前端所需的云存储及管理1套、系统应用1套、智能运维、视频质量诊断服务1套;显示大屏一套。
2、光纤网络、电力传输,包括前端890个点位的视频光纤网络传输和链路传输和设备电力接入。
3、三期“平安利川”所建的892路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需接入恩施州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必须由上、下级域关系垂直注册接入该平台,且需包含但不限于明细详细接入方案、材料、设备、软件、运费、调试、质保、运维、税费等相关费用。
4、运维管理,保证全套系统5年使用期间的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软硬件维护。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年租费596万元,租期5年。
五、施工地点及工期:利川市全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为网络通信运营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能提供本项目系统建设的本地自有光纤线路、后期运维管理等服务,具有承建该项目的能力。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服务。
(四)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持具有投标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料【供应商可在公司注册地或者利川市人民检察-院312室出具。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718-7267312】。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17时止在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须填写《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中国利川网/art/2014/8/25/art_998_166360.html下载。招标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所留邮箱,请各供应商自行查收,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如报名截止日1天后还未收到招标文件,请与我中心联系。
八、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应将填写完整并签章的《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7时)前传送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ph971538195@163.com,迟到和未按规定传入指定电子邮箱的报名资料概不接受,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九、本项目在开标时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审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资格要求原件【三证合一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另外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两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或资料原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和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18000.00元,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以招标单位账务室出据的网上银行对帐单到账时间为准)交纳到本次公告银行帐号中,并作为投标的一部分;若未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交纳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供应商最好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将保证金转账事宜办理完毕,防止出现节假日不能到账的情况)。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时。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1110开标室。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利川网、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18-7252233
电话(财务):0718-7284348
邮编:4454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利川支行
行号:105541261088
账户名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2050172610800000134-100353
采购人:利川市公-安局
地址:利川市滨江南路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718-7282595
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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