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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日期:2017-10-17     浏览: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6】76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6】76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根据 穗发改【2016】76批准,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对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肖慧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020-8354362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20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和海珠区,北起现状黄埔大道,与花城大道、临江大道相交后,下穿珠江,与阅江路相交后,南至现状新港东路,全长约2.07km。城市主干路,隧道双向六车道,主线全长1547米,主线设计时速60km/h。隧道北岸基坑宽度为14.2~40.4m,基坑长度约为725m,基坑深度为2.2m-18.4m; 北岸基坑采用SMW+混凝土支撑和钢管支撑;隧道南岸基坑采用两侧放坡开挖+混凝土支撑和钢管支撑的组合支撑形式,基坑深度为1.5m-16.4m,基坑开挖深度至隧道结构底,基坑范围从K2+740至K3+120,全长367m,宽28.2m,基坑周长约776m,标高±0.000=8.00m。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 1243.065906 万元。

六、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 本工程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基坑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桩(墙)顶竖向位移;支护结构变形;支撑轴力;土体侧向位移;地下水位;周边建筑物沉降;基坑周围地面沉降;建筑物主体沉降等基坑监测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服务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九、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从监理工程师通知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 为 48 个月(具体以开工通知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为独立法人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内容:工程监测或变形监测),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由同一组评标委员会进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十三、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十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7 10 17 日~ 20171023 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报名窗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六、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630082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15楼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服务清单

服务清单说明

1、综合费用清单报价,包工、包料、包施工配合、包监测。费用包含完成设计图纸及监测方案中的所有监测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工作相关的所有设备、人工及辅材、设备进出场费、现场材料运输费、施工配合费、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管理费、规费、交通费、住宿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主要工作内容:监测设备埋设、定位放线、监测测试、现场监测、场地清理、监测报告等。

2、本合同监测工作:包含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土建深基坑监测,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系统布设、施工期间实时监测、定期上报监测报告、定期校验测量结果、相关数据上传至市住房建设委基坑安全预警系统、协助配合应急情况等工作。投标人必须符合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穗建质〔2013〕1853号)对监测机构的要求,具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有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

3、本合同各深基坑位置较为分散,各基坑施工时间上也较为离散,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监测的工作组织安排,配合好现场施工单位施工安排,做好监测工作。各基坑的监测期为基坑工程施工工期,监测频率和内容应按照设计图纸、监测规范要求和批复的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1)投标人报价前已完全明确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市场价格波动、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现场实际情况对投标人监测可能带来的一切影响,以上单价已完全考虑了市场人工、物价等各种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2)监测期间,应采用有效措施,确保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正常使用;监测过程中应加强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应加强对监测仪标的保护,防止损坏。

(3)监测项目初始值应为事前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如有发生修复、补点等,费用皆含在综合单价中。

(4)在监测发现达到报警值时,应及时书面向监理和业主报告,并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业主、监理和施工方以及设计院。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征拆问题导致的工期延长、分段施工的风险,监测与土建项目开展范围同步进行,监测方案需与施工配合,因此而产生多次进退场等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监测方案,投标人中标后,可根据设计单位的监测方案、规范,先行优化完善方案,并按经评审通过以及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的方案实施监测工作因方案优化而增加的监测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5、投标人应按照《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4]750号)以及《广州市城乡建设为关于印发<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6、投标人中标后应尽快编制详细的监测方案,方案应满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4]750号)文件附件1《基坑支护监测要求与要点》的规定,并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监测方案进行论证,并由专家对监测布点进行验收,相关专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投标人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后,将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监测成果予以评定,相关专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复核时间:

 

 

 

扉-1


造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单位:元

序号

检测名称

预算费用

备注

1

(海珠端)基坑监测清单

 

 

2

(天河端)基坑监测清单

 

 

3

(干坞A)基坑监测清单

 

 

4

(护岸)基坑监测清单

 

 

 

小计

 

 


1、(海珠端)基坑监测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

(元/点)

(元)

埋设费

 

 

 

 

 

1

监测基准点埋设

3

 

 

钻孔深埋式基准点,保
证基准点的准确性。

2

地面沉降

54

 

 

监测专用监测点

3

土体测斜

9

 

 

钻孔埋设,平均暂按20米

4

支撑轴力

15

 

 

3层

5

地下水位

15

 

 

钻孔埋设

6

立柱沉降

5

 

 

监测专用监测点

7

建筑物水平位移沉降

9

 

 

监测专用监测点

8

桩(坡)顶水平位移沉降

17

 

 

监测专用监测点

 

埋设点合计

 

 

 

 

 

监测费

 

 

 

 

 

1

监测基准网(水平)复测

9

 

 

1、监测次数:依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恶劣天气时,应提高监测频率。2、监测期为48个月,监测各分项(分项工程分为天河端、海珠端、护岸、干坞四部分)从基坑开始至基坑施工结束整个时期,48个月内总价包干(期间由于新增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如自动采集实时上传数据),增加的费用除外)。

2

监测基准网(垂直)复测

km

3

 

 

3

地面沉降

10800

 

 

4

土体测斜

1800

 

 

5

支撑轴力

3000

 

 

6

地下水位

3000

 

 

7

立柱沉降

1000

 

 

8

建筑物水平位移沉降

1800

 

 

9

桩(坡)顶水平位移沉降

3400

 

 

10

技术工作费(1-9)*0.22

 

 

 

 

 

监测费合计

 

 

 

 

 

总 价:(一+二)

 

 

 

 

 

2、(天河端)基坑监测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实物工作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

(元/点)

(元)

埋设费

 

 

 

 

 

1

监测基准点埋设

3

 

 

钻孔深埋式基准点,
保证基准点的准确性。

2

地面沉降

160

 

 

监测专用监测点

3

土体测斜

45

 

 

钻孔埋设,暂按20米

4

支撑轴力

58

 

 

3层、每层10点

5

地下水位

45

 

 

钻孔埋设

6

立柱沉降

14

 

 

监测专用监测点

7

建筑物水平位移

2

 

 

监测专用监测点

8

建筑物沉降

2

 

 

监测专用监测点

9

桩(坡)顶水平位移

47

 

 

监测专用监测点

10

桩(坡)顶沉降

47

 

 

监测专用监测点

11

管道位移

8

 

 

 

 

埋设点合计

 

 

 

 

 

监测费

 

 

 

 

 

1

监测基准网(水平)

9

 

 

1、监测次数:依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恶劣天气时,应提高监测频率。2、监测期为48个月,监测各分项(分项工程分为天河端、海珠端、护岸、干坞四部分)从基坑开始至基坑施工结束整个时期,48个月内总价包干(期间由于新增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如自动采集实时上传数据),增加的费用除外)。

2

监测基准网(垂直)

km

3

 

 

3

地面沉降

32000

 

 

4

土体测斜

9000

 

 

5

支撑轴力

11600

 

 

6

地下水位

9000

 

 

7

立柱沉降

2800

 

 

8

建筑物水平位移沉降

400

 

 

9

桩(坡)顶水平位移沉降

9400

 

 

10

管道位移

1600

 

 

11

技术工作费(1-10)*0.22

 

 

 

 

 

监测费合计

 

 

 

 

 

总 价:(一+二)(不含地铁监测)

 

 

 

 

 

4、(护岸)基坑监测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实物工作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

(元/点)

(元)

埋设费

 

 

 

 

 

1

监测基准点埋设

3

 

 

钻孔深埋式基准点,保证基准点的准确性。

2

连续墙测斜

2

 

 

 

3

围护结构顶沉降和位移

2

 

 

监测专用监测点

4

地下水位

2

 

 

钻孔埋设

5

结构内力

8

 

 

每处6点

 

埋设点合计

 

 

 

 

 

监测费

 

 

 

 

 

1

监测基准网(水平)复测

9

 

 

1、监测次数:依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恶劣天气时,应提高监测频率。2、监测期为48个月,监测各分项(分项工程分为天河端、海珠端、护岸、干坞四部分)从基坑开始至基坑施工结束整个时期,48个月内总价包干(期间由于新增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如自动采集实时上传数据),增加的费用除外)。

2

监测基准网(垂直)复测

km

3

 

 

3

连续墙测斜

160

 

 

4

围护结构顶沉降

160

 

 

5

围护结构顶位移

160

 

 

6

地下水位

160

 

 

7

结构内力

640

 

 

8

技术工作费(1-7)*0.22

 

 

 

 

 

监测费合计

 

 

 

 

 

总 价:(一+二)

 

 

 

 

 

相关附件车陂基坑监测 招标文件(定稿).doc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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