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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热网热计量表采购招标

   日期:2018-07-30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热网热计量表采购资格预审公告编号:2018-AL-2481、招标条件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热网热计量表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编号:2018-AL-248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热网热计量表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热网热计量表采购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自筹

2.4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生产,供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5天投标人发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DN-1200电磁流量计及热计量表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厂家单一授权书;

3.3取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电力行业认可的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投标方拥有的由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3份证明,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技术协议首页及签字页),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复印件;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未有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并提供资信等级证明;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30日9:00起至2018年8月3日16:00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须线下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简写:即2018248。

4.2.4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待标书到账并经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口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如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5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451-82265421

开户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10100203086381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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