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燃气器具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丰南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 12:5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 16:31至2017年10月24日 16:31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唐山市丰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丰南区韩国城金融中心二层)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8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唐山市丰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丰南区韩国城金融中心二层)第一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478.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永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5-8167383 | ||
| 采购单位 | 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唐山市丰南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325917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D10楼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5-8167383 | ||
项目名称:燃气器具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4170020001
项目联系人:周永茹
项目联系电话:0315-8167383
采购人: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丰南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591758
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D10楼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8167383
预算金额:478.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0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丰南区韩国城金融中心二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丰南区韩国城金融中心二层)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厂家的:1、具备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2、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3、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4、具备所投型号的燃气壁挂炉的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采用最新能效标准,型号分别为P=20,P=24,P=26,P为功率,单位为KW),供应商需能够同时供应以上范围同一品牌的该三种型号产品;5、具备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的产品质量保险合同或保单;6、具备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二、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1、具备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2、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经销授权委托书;3、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4、提供生产厂家的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5、提供生产厂家的所投型号的燃气壁挂炉的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采用最新能效标准,型号分别为P=20,P=24,P=26,P为功率,单位为KW),供应商需能够同时供应以上范围同一品牌的该三种型号产品;6、提供生产厂家的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的产品质量保险合同或保单;7、具备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三、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收报名资料的为准,不再接受其它生产商或代理商报名。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内容如下:标段 项目区位置一标段 包含丰南镇大岔河,共1个村。二标段 包含丰南镇魏家庄、大庄子、东板桥,共3个村。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同时招标,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依次进行,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中,如果已在前面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只参与标底的合成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备注:报名须知: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4、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经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注明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品牌授权);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6、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7、所投型号的燃气壁挂炉的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采用最新能效标准,型号分别为P=20,P=24,P=26,P为功率,单位为KW);8、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的产品质量保险合同或保单;9、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前来报名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以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应体现报名字样。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上述5、6、7、8项可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复印件。具体招标公告信息详见附件。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