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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单一来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8日12:29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8日 12:29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月
项目联系电话89865658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891375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贡丽娟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doc
附件2专家论证.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2017-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月

项目联系电话:898656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891375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贡丽娟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确定长春市号牌成品制作企业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长春市反光标牌厂提供,原因是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定定点单位。经有关专家论证,一致同意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参与论证的专家有:李刚,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正高级工程师、初真林,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盖天宝,吉林行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0月17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长春公-安交通指挥中心,联系人:贡丽娟,联系电话:89137514),并同时抄送采购办地址:前进大街2688号,联系人:冷月,联系电话:89865658。

2017年10月13日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确定长春市号牌成品制作企业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长春市反光标牌厂提供,原因是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定定点单位。经有关专家论证,一致同意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参与论证的专家有:李刚,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正高级工程师、初真林,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盖天宝,吉林行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0月17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长春公-安交通指挥中心,联系人:贡丽娟,联系电话:89137514),并同时抄送采购办地址:前进大街2688号,联系人:冷月,联系电话:89865658。

2017年10月13日

三、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9: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长春市反光标牌厂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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