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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范围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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